答案解析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根据该条例的规定,确定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时应当掌握以下两点:
1、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必须通过委托方和受委托方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而且在书面合同中,软件著作权归属问题应当作为合同的重要条款予以明确约定。对于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约定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的,如事后发生纠纷,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仍应当根据委托开发软件的书面合同来确定。
2、对于在委托开发软件活动中,委托者与受委托者没有签定书面合同,或者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未对软件著作权归属作出明确约定的,其软件著作权应当属于受托者所有